很多人不理解缓刑,不懂得缓刑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刑罚,本文根据刑法划定,帮你解读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轨制,而不是一种刑罚.
缓刑是有前提的不执行刑罚.
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前提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
很多人不理解缓刑,不懂得缓刑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刑罚,本文根据刑法划定,帮你解读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轨制,而不是一种刑罚.
缓刑是有前提的不执行刑罚.
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前提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
缓刑轨制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不乱.
二,缓刑的合用前提1.缓刑的合用对象,必需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
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假如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合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是否可以合用缓刑的枢纽是望合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合用缓刑.
假如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合用缓刑.
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定,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立场好,有悔罪表现,对其合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入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流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固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旧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
对于符合上述两个前提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判处缓刑.
合用缓刑的前提必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假如根据案件的详细情节和罪犯的表现,不关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就不能合用缓刑;或者罪犯虽有悔罪表现,但判刑较重,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合用缓刑.
缓刑的前提一定要严格遵守,既不能滥用,也不能该用而不用,一方面不能把怀孕,患重病,家庭糊口难题,工作需要等情况作为合用缓刑的主要依据,任意扩大缓刑的合用范围;也不能任意把缓刑作为解决矛盾的手段,对无罪或者罪轻的人,判处刑罚宣告合用缓刑,侵犯公民正当权利,或者故意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合用缓刑,放纵犯罪分子.
宣告缓刑的罪犯,必需划定一按期限的考验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假如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机关有关缓刑的监视治理划定,情节严峻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划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入行考察的期限.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根据刑法第42条的划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
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假如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讯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由于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
假如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旧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督栖身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四,缓刑的考察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缓刑考察的主体刑法第76条划定,被宣告缓刑的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2,缓刑考察的内容缓刑考察的内容,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77条划定的情形,等于否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分有关缓刑的监视治理划定,且情节严峻.
3,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划定根据刑法第75条的划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1)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听从监视;
(2)按照考察机关的划定讲演自己的流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划定;
(4)离开所栖身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第77条的划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划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分有关缓刑的监视治理划定,情节严峻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