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刑事证据的意义

发布日期:2017-10-27 22:49:31 文章来源:
刑事证据的意义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据,离开证据,整个刑事诉讼活动无法顺利进行;(2)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
(3)证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
(4)证据是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
(5)证据是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保障;
(6)证据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工具.
注意:
1.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这两种证据只有在《刑事诉讼法》中才有.《民事诉讼法》中这两种证据合并为一种,称为当事人陈述.
《刑事诉讼法》第46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检查笔录是《刑事诉讼法》中特有的,《民事诉讼法》中只有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中多了一个现场笔录.
3.《刑事诉讼法》把物证和书证放在一起,《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没有把物证和书证规定在一起.
4.视听资料在《刑事诉讼法》中列为第七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列为第三种.